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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7晚,王某携带3人进入张某家中,3人都动手打张某,其中一人将张某头砍一刀9cm,左手3刀,二拇指粉碎性骨折,腕部肌腱断裂(至今没有做法医鉴定),另一人在张某被砍之后又将其上牙门前四颗踹掉,当晚就由当地派出所经手,人没有被抓走,现在当地派出所就让被害人等着做法医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了,再采取措施,问是否构成重伤害,现在就是等着还是怎么做?如果法医鉴定不合理,被害人还应该怎么做?鉴成重伤害了,还可以调解吗?求求你们了!

交通事故
2013-03-24 13:35: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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