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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间公司工作了20年,去年升为空调的主任级岗位,重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从2012年3月17日至2015年7月31日。2013年3月20日,公司突然宣布解散我们空调这个部门,要并到冰箱,对我没有合理安排相同职位相同薪薪酬的工作,由主任降成主管,降职降薪,还要分班,无法接受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注明:签订的合同没有按劳动法规定注明劳动报酬)恳请律师给予回复为盼,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13-03-25 22:20: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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