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特困企业,现在我退休了,需要补缴养老才能退休。单位缴纳的是60%的,我想补100%的。具体数据如下:199401——200106 个人应缴 1785.72 单位应缴8865.45
200107——201303 个人应缴 20977.68 单位应缴51932.03
单位告知用(8865.45+51932.03)×40%+1785.72+20977.68=47082.39
单位应缴总额的40% + 个人应缴总额 = 100%档养老金
这样计算对吗?还有,不是说2006年7月开始养老金分档交吗?2006年7月以前的是不是都默认为100%,不分档呢?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十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