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弟弟于2013年3月22日下午1点五十左右被一辆中小型面包车碾压,我没有目击情况,随后立刻被送往医院抢救,于第二日上午11点二十左右,心跳已停,医生已尽力,肇事司机是给别人打工开车的,车主是另外一个人的,而这辆车挂在一家公司名下,如今车主已支付死者的所有医疗费用,并于今日在交警中队和我方达成协商,支付付了3万元的赔偿金于我们。请问对于我们,也是死者的家属,他们不应该额外的支付一笔死者安置费用吗?如果归成在赔偿金里,那么在后面的赔偿金里将减少现在赔付的金额。还有就是我们作为死者家属,该怎么用法律的方式来让当事人对我们做更好的弥补赔偿。麻烦您告诉下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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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以上,那么他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你们家属可以依法控告,也可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与因伤致残享有的赔偿项目不同,赔偿义务人(多为侵权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参照上述受害人残疾后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确定。
死亡补偿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另外,受害人还应就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向肇事方索赔。同样,索赔项目应依照上述情况出具相应证明。一般来讲,可获赔偿的受害人亲属数量不超过3人。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大体由五方面决定:受害者的伤残等级、受害者的年龄、肇事者的过错程度、肇事者的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总之,如果死者是深户,司机全责,最高可获赔90万以上,你们要求的赔偿肯定是少了太多。建议委托律师协助索赔,尽量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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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三万元太低了,不知你们是如果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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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因此,3万左右的赔偿应该是丧葬费吧。造成人员死亡,最低赔偿不少于11万,超过部分再区分事故责任进行赔偿给你们。因此,你可以先自己衡量下各项损失,如果相差太大,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可以较快解决的。如果说你们协商了,应该说,是你们的协商不合理,建议尽早催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然后根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事故责任比例,尽早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这样,即使签订的协议对你们不公平,也还是有很大机会获得其他应该获得的赔偿的。还有不清楚的,建议电话沟通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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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方应当起诉,要求赔偿,至少还可以要求赔偿1、死亡赔偿金;2、丧葬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损失;5、精神损害赔偿。
建议你们将司机、车主、被挂名公司、保险公司全部列为被告,以便实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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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争取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各项计算方法有所不同。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联,我办过多起交通事故案件,可最大程度上维护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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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可依法委托 律师起诉对方车主、司机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律师会根据案件情况详细计算。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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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抢救时发生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及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的数额有农付户口与城镇户口之分,车主支付的三万元赔偿金最多是作为丧葬的费用,按深圳地区的城镇户口计算,死者的家属可要求不低于八、九十万的赔偿,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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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需要负刑事责任,司机、车主及保险公司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可能有几十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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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