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4个人租了一间加书房四室的职工房,租之前是说有三年没住人了的,虽然说房东在我们这个地方,但从出租到以后的联系都是房东的妹妹,我们住了接近半年多的样子,客厅地板大片凸起来,一些家具也出现了质量问题,橱柜门的叶子本来就老朽了,开关一段时间就掉了,还有洗手槽的粘贴处脱离掉了等等,我们都是才出来的学生,我也承认我们平时清洁做的不好(比如说地板擦得很干净啥的),但平时我们也算是够轻手轻脚的了,但问题还是出现了,房东就非要说是我们不爱清洁,不珍惜造成的,责任全在我们,特别是地板凸起,非说就是没做清洁造成的……请问像这些感觉繁琐但又似乎不得不解决的问题该如何处理,真就这样全压给我们,他说他房子住了十几年都没问题,就真没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