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0年3月份签的合同,到2013年3月底合同期满,公司要求我辞退,我能得到赔偿吗?是怎么赔偿的?求助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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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好,公司单方辞退你的话,需要支付相当于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工资是你的应发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二,如果你要求续签,公司不肯续签,也要支付上述标准的经济补偿金(没有双倍)。
第三,协商解除,可获得第一条所述标准的工作年薪经济补偿金。
第四,自行离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切记。
另外,未来将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前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尤其是公司开除你的书面证据,这个对于索赔非常关键,如有不明白之处,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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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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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应按一年一个月工资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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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刚好工作满3年,你可以要求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工作超过了3年,即使只多一天,你也可以要求3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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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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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可能争取其他款项,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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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是自愿辞职的,没有补偿
2.如果您想离职又想获得公司一些经济补偿,建议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协商解除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3.建议做好事前准备,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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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