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看好科技业发展前景,一直寻求机会以图发展,后遇到北京知名高校毕业的乙,遂毫不犹豫的全权委托乙成立一家科技企业,为凑足资金,乙遂找了同窗好友丙加入,商定乙出资60万,丙则出资40万,惟实际上乙两袖清风,其资金完全来自于甲,而丙并不知情,后乙丙订立书面协议,协议乙丙两人对该科技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共同经营,并完成了设立登记。
请问:
1该科技企业法律性质为何?是否具有独立的人格地位?
2甲乙丙三人间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甲乙是什么关系、乙丙是什么关系,甲乙丙三人对于该科技企业是什么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