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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1946年7月1日生,男,武汉市**区人2012年12月7日早上被公共汽车撞伤头部和腰部。住院37天,做 过双侧导流手术,目前脑内还有血和积水。T11。T12压缩性骨折。出院后导致听力下降,精神障碍轻度。伤残 鉴定结果如下:伤残程度8级,九级,十级,多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为35%。护理时间为120天, 后续治疗费用预 计在3000元。请帮忙计算一下总共能赔偿多少钱,谢谢 我想请帮忙计算一下残疾赔偿金 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精神抚慰偿金,交通费, 营养费按常规计算,有多少 钱,请帮忙按武汉市平均值计算,其它的钱要么没有,要么对方已经支付。谢谢!

交通事故
2013-03-22 23:06: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以及被扶养人数计算。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营养费等。
  • 交通事故是在哪发生的?生建议咨询事故发生地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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