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就业一家国企的,倒闭后转让给一家外企,与外企签订了多次合同,最近一次是09年与公司签订了5年合同,到今年合同到期,如果我不再续签是否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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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如果合同约定的条件没变的话,你不续签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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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主动提出不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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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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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原合同条件续签,你不续签,是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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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终止,单位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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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