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 1、 违法停车行为告知单开据违法停车地点与实际停车地点不符。(交警解释为:开具罚单之警官用的警务通,其道路地址代码没有实际停车位置代码。) 2、适用道路交通法律不当。开具罚单引用第38条之规定。而38条之规定为: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3、实际停车地点为南湖市场与万象新天小区中间的道路,并无禁止停车标志。 不知这样的罚单能否申请撤销。

其它综合
2013-03-23 16:02: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