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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月27日口头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我是财务,办理交接到3月27日离职,公司说我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为2月27日,合理吗

其它综合
2013-03-22 11:34: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3月份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 如你上班,工资是要发到3月27号。如没上也要发提前一个月通知工资。
  • 应为3.27呀
  • 你好,如果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解除你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公司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 这位朋友您好,我已详细阅读了您的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的工作经验和法律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看这一个月里您是否还是在上班,如果有上,就不合理。如再有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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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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