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连锁大卖场的员工,昨天我们公司突然通知我们今天所有员工来公司开会,然后就宣布关店,要我们选择转店或者给赔偿金,赔偿金是N+1的模式,要我们4天之内签订同意书,要不就少给一个月工资,签好的员工当天就不用上班了,没签的要继续上班,请问他们这种做法有没有违规?签订无期限合同的有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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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经济补偿这一块,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当然什么四天之内,那纯粹是不合理的。2、你们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在年休假,加班费之类可以争取争取。3、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或QQ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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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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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即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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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