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3年3月14日公司突然通知我不用来上班了,叫我回去等通知在来收工资。平时是20号发工资,今天21号公司只发了我上个月2月份的工资,3月份的工资叫我下个月4月20号在来收。而且每个月的提成都不公开不知道是怎么算的,3月1日到10日旺季每天都有加班,公司说没有加班费只算提成,但现在刚过完旺季就把我开除了这个月才上了半个月班的提成可能可能也不算给我。我该怎么维权追回我应得的?签的合同是2013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没有公司盖章也不是法人签名这会有效吗?还有公司把我开除了我能要求补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