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3月17日订了一辆**,4S店给了一张报价单,一份汽车购销合约和一张2000元订金的收据,当时跟4S店说好3月21日打款,3月22日提车,都是口头协议,没立字据。考虑再三后我不想要这车了,3月21日也就是今天早上我电话中跟他说我不想订了,订金能不能退回,4S店说不行的,车已帮你出库,合格证什么都已准备好,说这样他们损失也很大,这个钱应该拿不回来的。我想咨询下,这个钱是不是真的拿不回来了

其它综合
2013-03-21 19:36: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4s店给你写的是“订金”二字,按照法律规定则可以要回来,如果是“定金”二字,你违约了则可以予以没收。
  • 你好,如果是订金可以要回,但如果是定金则无权要回
    追问:汽车购销合约上写的是预付款2000元。收据上写的是订金2000元,不是定金。我没付款提车款之前,4S店内部不管是先帮忙出库、办理保险是不是都跟我无关呀?4S店把我说得很内疚,觉得有点对不起他们,但还是想了解清楚是谁的责任大?钱能不能拿回。
  • 定金不能退的。因为收了订金,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提车的日期或者打款的日期是口头约定,但你要购车这个承诺却是在购销合同中约定的。
  • 协商解决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