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我朋友贷款的铲车,没有过户只是签了转让协议到公证处也公证过了,现在他让我把铲车租给用,同时也签了为期一年的租借合同一年17万按月支付,但他只用了一个月就不用了,现在贷款还不上,银行要收回铲车,我现在该怎么办,我如果告他他应该赔偿我一个月的租车钱还是一年的钱啊!铲车还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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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严格的讲,你们之间的这种转让是无效的。银行收回车与你租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你若想保留车的所有权,就当然的应当支付月供。对于租借问题,对方途中终止合同,除按实际的使用期限支付租借费用外,还应在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一系列的问题,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很关键。
追问:我如果按月支付这车属于我吗
如果银行起诉应该起诉我还是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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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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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你的协议怎么签的。铲车还在银行抵押着。你的朋友应该没有完整的所有权,他无权处分该铲车。你们的协议是应该是效力待定。铲车是否能要回,暂时无法回答。就目前你的叙述。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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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