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7年半,因上班时间用手机被总经理看见,就被降下来,去别的工序不在原岗位。而公司归定上班时间玩手机发款200元,但是他没发款。在现在的岗位比原来的岗位钱要少1000多,如果我现在辞职公司是否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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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工作岗位、降低克扣工资和工作内容,否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有关责任。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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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有什么不懂的,可以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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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员工同意公司是不能擅自降低员工的工资的,你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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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是自愿辞职的,没有补偿。
2.如果您想离职又想获得公司一些经济补偿,建议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协商解除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3.建议做好事前准备,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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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你要看给你的处罚是否有公司规章制度的依据。如没有依据随意减少你的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如需帮助可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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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