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我受应聘在雅瑶镇一家叫广州市永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做司机。当时老板提出条件:试用期1个月后买医保社保但是公司员工各一半。(没给我签劳动合同)过了试用期后我发现没有买。直到2013年2月26日突然被迟退。老板只给了当月工资。我可不可以要求那间工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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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先收集好能证明您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卡、工牌、工服、工资条、工资发放的银行转账记录或证人证言等,然后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社保问题可到劳动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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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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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赔偿,不明白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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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 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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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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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且要求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具体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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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有无证据证明你在这家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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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