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使用的货车在厂区内慢速倒车时, 有个小孩跑向货车,小孩母亲(八个月孕妇)为救小孩被货碰倒,送医院后死亡.孕妇为工厂工人(为临时工,没有合同), 已经在出租屋休息, 有四天未上班.那天是来厂打开水,司机和货车均手续齐全, 没有任何问题
工厂有明文规定不准小孩进入,该小孩是强行进来的, 保安有去抓,但小孩跑进车间, 保安没有抓住.
货车倒车的速度极慢,倒车道在车间旁边,四米宽,孕妇突然从车间中间的大门走出去拉从另一边跑向货车车底的小孩,司机看到孕妇时急刹车,发生的地点在车间的门边.小孩在车底离车轮10多厘米, 没有任何伤害.
货车发生事故后立即用该货车送孕妇去医院, 所以现场已破坏, 用20 CM 的刹车痕. 上午8:30 发生, 孕妇9:30死亡, 11:30 报警.
交警未出责任认定, 私下协商未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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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判断根据谁是构成此事故的原因或谁的条件引起此事故来决定。个人认为,小孩跑向汽车是构成事故的原因,因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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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生产事故
小孩子一方也有责任,具体分担比例要依具体情况,很难说准确,也许小孩一方要承担更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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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双方责任认定,若货车方责任较大,可能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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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