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二手房,合同中明确说明甲乙双方应当在过户当日自行办理物业交割手续,中介陪同。
其他约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搬出房屋时间为2013年6月1日之前。
2013年3月初完成过户。
但,现甲方未与乙方办理物业交割,并不同意支付3-6月的房租。
应如何处理,请问律师是否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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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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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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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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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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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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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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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