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离婚四年半了,男孩判给我扶养,男方每月八天的探视权,男方在离婚初期两年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由于物价上涨,扶养费调整问题未协商成,由我起诉,将扶养费涨到500元,一直支付至今。但男方并未按判决那样每月探视孩子八天,而是经常三五个月才接一天,2012年间,一连九个半月未接孩子,2013年春节至今只接过一天,由于男方已再婚,若接孩子也只是由孩子爷爷出面,我想请问律师,每月500元生活费是否可以涨?孩子八天的探视权男方并未履行,虽经过私下交涉,但未达成一致,这500元是否不含男方应尽的八天义务,我能否提出增长费用和要求男方探视八天的权利?关于孩子姓氏如果我变更会不会涉及到抚养费拒付的问题?请律师帮帮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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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当然可以涨,但需要提供一部分基本的证据。探望权及抚养费之间没有关系。
姓氏的变更,需要双方同意。无法强制。具体可以联系本律师代理,请致电本人电话或来沧州海岳律师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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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你可以根据情况提出增加,但是更改姓氏需要双方同意。需要详细的法律解释,联系我给你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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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至于孩子探视权的问题,他自己愿意怎么看怎么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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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你可以根据情况提出增加,但是更改姓氏需要双方同意。需要详细的法律解释,联系我给你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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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