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把商铺抵押给我向我借款,并办理了委托买卖公证书,公证内容如下;丨,代为出售上述房屋,代为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契约,并到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上述房产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及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2到南宁市税务局申请办理免缴税费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3到南宁市地税局申请减免和缴纳有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4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物业、有线电视过户及房屋交接的相关手续。5代收售房款定金及全部房款。受托人代我们签订的与上述委托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和进行相关的行为,我们均予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仼,现在他无力偿还就把商铺转让给我,我又将商铺卖给了第三方,第三方己经付清了款项并到税局交清了所有的税费,在交易中办完了一切登记手续,房产局己发了领证单还差五天就可以领证了,这时房产还能查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