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先生已分居满两年了,期间我有时候是住在我父母家,有时候是在婆婆家,有时候在自己家,但不论是住在那里,我先生都不和我们住一起的,这样的分居证明要怎么开?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还是现居住地的居委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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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这样的分居证明事实上是没有单位可以开具的。感情破裂之证据你需要结合其他因素进行认定,如有需要,可进一步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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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任何人都无法证明两个人是否分居。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只要求是也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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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办法开这个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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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海没有单位可以开有效的分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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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感情破裂的话,你可以起诉离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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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社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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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证明即使开出来了,法院也不一定会采纳的,法院一般都是从你第一次起诉要求离婚开始计算分局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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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感情破裂分居不是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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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海没有单位可以开有效的分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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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