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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与村里某位村民签订协议,约租其近200平米的土地,用作狐狸养殖。因养殖需要,我在土地上修建了一栋50平米左右的平房,沿着外围堆砌了砖石围墙(高约1.8米)。当时约定,租期满后,将现有房屋、围墙转让给房主,约定金额为1.5万元,有白字黑字为证。 疑问: 因当时约定关于1.5万元价格是基于当时物价、生活水平的实际而确定的,现如今各方价格发生变动,不知能否协调适当增加房屋、围墙的价格?有何法律依据?如需依法维权,该如何办理?能否求助您?

征地拆迁
2013-03-18 11:32: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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