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我因上班途中出车祸 一直在家休养,但是我是事故的主要责任 报不了工伤,有律师跟我说我可以包病假,那么我病假进行处理的话,那么赔付给我的是不是就是浙江省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每个月) 还是按照我之前的每个月平均工资给我?也就是病假进行处理 ,这个病假涉及的范围是什么 还有 我在公司我们老板有给我们买一个意外保险 那么这个意外保险里面是否也可以报销一部分 ?现在左手没办法正常工作是否能做伤残鉴定,但是左手做一般的活是可以的 只是我们是五金业 所以 相对以前可以拿的东西已经不能一次性拿起了 能否做伤残鉴定,如果在嘉兴 那么倒哪里去做 金额是多少?做了伤残之后到哪里去拿这个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