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我有一个朋友在绍兴市一家KTV里面上班,他是网管,利用技术手段,在会员系统里面,私自的充值2400元会员卡,以1600元卖给客人。后来被老板发现了,被老板叫了好几个保安打了,包括老板。后来钱也赔偿了。我朋友就不想在那里上班了,但是老板找不到技术员,还是要求他在那里上班。当时被打以后,老板还要求我朋友写了一份事情经过,按了手印。以此要求我朋友不准走,如果走就报警。请问我们该怎么样可以安全离开?我们可以告他打人吗?如果他一直这样那我们不是一辈子也走不了啊?当时钱赔了,人也被打了,这个有没有报警时限?应该属于什么犯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他还有前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