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孩子的妈妈,因为在我生完孩子60天孩子住院的时候,他拿凳子从我头上打下来,因当时没有保留证据,现在打算离婚,想咨询孩子在多少岁之前属于哺乳期,是不是哺乳期内,孩子一定会判给我。我们的情况是,农民,都没有固定收入,但我们婚后在女方家里(我们家)生活,属于上门女婿,因为他家很穷,地方也不好,他没有妈妈,有4个姐姐一个哥哥,一个妹妹,我们家经济情况属于中上,想问孩子是不是一定会判给我,什么情况下会判给男方,我们的户口包括孩子的户口都在我们家(女方)这边,离婚后,在我们要求下,他的户口是不是必须户口迁回原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