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才两个月,因为感情不和睦而要离婚,相关详情如下: 1.结婚我(男)按照女方的要求给予彩礼5.8万,首饰1.5万,是在结婚的当天当着所有亲人的面直接给她父母的现金和婚前我买的首饰,总共价值7.3万。 2.结婚时她父母给她陪嫁一辆小车,价值9万,是在婚前由她家里人给买的,上的是她(我老婆)的名字,结婚时开到我们家; 3.结婚后我在外面上班,她因各种环境不适应为由不在我们(男方)家里呆,就一直呆在她妈妈家里的; 4.结婚2个月后,已经怀孕4个月,婚前我们在一起半年多; 5.她目前无正当工作,也没有上班。 请咨询律师,上述彩礼从法律角度上讲如何判决归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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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属于男方,如果离婚可依法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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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结婚,彩礼是可以不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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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结婚,彩礼是可以不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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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