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为农村户口,我是儿子,是非农户口。20年前二姐结婚时,考虑到父母去世后二姐可延续集体山林承包权,故二姐户口未迁出,仍与父母在同一农业家庭户口簿上。当时约定过父母亲和我共同生活,由我赡养至终老,宅基地及房屋均归我。等父母去世后二姐只是延续山林承包权,其余均与她无关。父母原有房屋我也在10几年前独自出资进行了拆建。几年前父亲已亡故,母亲也已年迈,所以去年我以母亲的户口簿申请拆建现有房屋,因二人户批得105平方(一人户可批90平),我欲独自出资拆建。请问拆建后房屋可否由母亲立遗嘱由我一人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又该如何处理?(因地基狭小,无法容纳二姐再造一屋,而且也无法分户也就不能再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