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汽车造成一人死亡,但是并无酒驾,闯红灯等,也没有逃逸,有点超速,具体超了多少暂时不清楚,死者骑着电动车从非机动车道横穿机动车道,撞击位置在右侧副驾驶车门处,按照道理,该司机应该不可能负全责,最多是同等责任?请问如果交警判定下来司机为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会赔付多少比例,司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保险公司赔多少要根据投保及责任划分来确定。同等责任就不构成刑事责任。
-
没有刑事责任。赔偿需要计算。
-
您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
一般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比例。保险公司按照保险限额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司机按照比例赔偿
-
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如果是同等或者次要责任,司机不承担刑事责任
-
同等责任就不构成刑事责任,如果是主要责任以上就构成刑事责任。保险公司赔多少要根据投保及责任划分来确定。
-
问题复杂,建议面谈。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