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2年十一月起,接了**区一家皮具厂的加工订单,介绍人是这家皮具厂负责人的舅舅,三个月累计加工费14000元,加工后,有送货单,单上表明有款号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有老板娘及工厂文员验货签名签收。年前我去结款时,老板说有点紧张,答应年后给,结果,年后去拜访他们,已是物是人非,工厂转让去做其他行业了,打他电话要么叫别人接,说不在,要么不接。询问介绍人,也说不知在哪里。目前只知道他联系电话,一部手机和两个座机号。因此咨询律师,就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对方吗?送货签收单可以做证据吗?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处理的话,介绍人是否可以一并做为被告?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