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进入某外企工作,到现在已连续工作11年。由于我的合同在3月10日期满,我于3月4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合同,公司不同意,并要求到期后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补偿金如何计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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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属于违法解雇,您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标准是,08年以后每满一年工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08年以前每满一年工龄(同样是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上述所称的工资是指应发工资,包括实际发放的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及扣缴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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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11就是你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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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金,按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补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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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2002年进去的吧。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公司到期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属于非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20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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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按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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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以及签单无期限劳动合同,如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支付赔偿金(2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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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可要求按照你的工龄支付两倍的经济赔偿,即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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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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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08年后,赔偿你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5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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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向单位要求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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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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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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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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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