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不在同一个地方,请问,应该在哪一个地方起诉,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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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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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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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要在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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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详细叙述一下事实嘛?不同的事实可以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原告地起诉也是可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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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告所在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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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