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回迁户,在没签协议的请况下我们入住了,两年后开发商的侄子带领20多人把我家的首饰现金(有 银行取款单为证)及生活用品全部强行拿走,还把门用电焊封上,让我们无家可归,报案后公安局不予立案,说这不归他们管辖,请问1他的行为犯罪吗,犯的什么罪?2这种案件是否应该归公安机关管辖?3被拿的物品钱财是否应该归还?请麻烦律师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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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是,他们把你家 的首饰金银都给拿走了,没还给你们,是吗?
如果是这样 话,公安机关必须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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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反映情况,看结果再决定后续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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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犯罪是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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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劫,应当立案。到当地检察院申诉,要求有关部门出具不予立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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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