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了,有个朋友以公司名义在向别的公司借钱过中程中签了自己的名字,老板没签字,但借款收据上有公司的公章和我朋友的签字,金额约50万,现在被借钱的公司告了我朋友,现已在当地公安拘留,说再过7天到时间就会被转走(不知可是指监狱),而朋友公司的老板却没被抓,不知这种情况我朋友可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认为应该是老板被抓才对,认为不公平,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朋友是否要起诉老板,各自又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是否要判刑,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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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借条上有你朋友的签名和借款公司的公章,那么50万元是谁用的?借款公司的公章是谁盖的?情况不清楚,请电话联系?如果借款公司用的50万元,那么你朋友不涉嫌犯罪。如果钱不是借款公司用的,章也是你朋友私自盖的,那和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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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应该是职务行为,如果是涉嫌违法,这种情况可能承担责任,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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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在合同上是以担保人签字还是伪造或私自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安以什么罪名拘留或逮捕你朋友的?应该是合同诈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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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可能涉嫌诈骗罪,建议委托律师进行会见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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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诈骗罪,应是刑事拘留或逮捕。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及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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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对外进行的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借款应当由公司偿还,可能不涉嫌犯罪,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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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诈骗,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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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可以委托律师会见,近一步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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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