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份我在永川因为孩子与人发生口角后升级对方先动手。我还击时一拳将对方左眼下方打出血,后经对方鉴定为轻伤我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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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建议积极和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取得其谅解,这样对你量刑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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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赔偿后,争取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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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你法赔偿对方损失,对于对方总的损失,因对方有过错亦因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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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妥善处理,否则,可能被判刑三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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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协商处理嘛,可以电话或是当面咨询本律师委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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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行为是否构成正防卫,否则就只有积极和对方协商处理,避免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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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