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岁男孩带十七岁女孩开房,不是强迫的,女孩家长把男孩带回家殴打情伤,这样的双方哪一方算违法?有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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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孩已经十七岁,如果是其自愿行为,你并不违法;
2、女孩家长殴打男孩,已属违法,要根据伤情判断女方家长是否犯罪,经过伤害鉴定,如果构成轻伤,那么属于犯罪,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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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女孩是自愿行为,你不构成犯罪。对方家长无权殴打你,你可报警,做伤害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要求其承担刑事与民事赔偿双重责任,如果轻伤以下,那么对方需要承担民事与行政处罚双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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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严重女方家长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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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构成轻伤,属于女方家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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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女孩是自愿的,就没问题。
把男孩打伤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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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的是违法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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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