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新婚姻法对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和首饰是怎么规定的?结婚不到一年离婚女方要退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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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2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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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办理了结婚手续的话,彩礼是可以不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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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怀孕或孩子,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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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一般领取结婚证并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是无法要求返还彩礼的,除非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异常困难的,这里所说的彩礼一般指的是现金,首饰一般无法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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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