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04年底结婚,一直跟公婆住在一起,07年公婆给我们与兄嫂分家,二手楼房一处分与其兄(此房已卖)祖宅一处分给我们,同年女儿出生(女儿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在姥姥家,生活费学费都由姥姥姥爷供给),。老房是我老公爷爷的名字,我公公分家时只有分家单,未公证过户,我们分家时也时只有分家单,分家单说明公婆对分给两个儿子的两处房字都有居住权,且保留因儿子不孝随时收回房子的权力,现拆迁在即,请问拆迁后的回迁房公婆还有权利收回吗?09年我与老公购经济适应房一处,尚在还贷。因为老公好酒,且家庭暴力时有发生(有报警记录和病历为证,)恶习难改,故欲与其离婚,照现在这种情况,若离婚,我和女儿真的就什么也得不到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