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我老家是青岛的,最近,家里承包的耕地被镇政府及村委非法联合出售给开发商建设成了商品房出售了,而村委却并没有告知我们实情,说是把我们的耕地租赁出去了,按照每亩几百元的价钱给我们租金,直到我们的承包合同到期,到期后如何处理没有具体说明。我们以为土地是租赁出去继续进行种植业,然而我们的承包土地实际却是被卖给了承包商,现在已经建起了楼房,并已出售。在之前我们那块耕地一直是作为一级耕地缴纳各种税费,通过我们各方面打听得知,镇政府是通过多次审批、并谎称为荒地才办下来的手续。
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权?我们已经上访的县级政府部门和青岛市,他们说会处理。还有我们应该要求的补偿款应该是怎么计算?是按照土地出售给开发商的价格来计算呢还是按照政府规定的补偿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