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成立半年,现在请我加入,我想以非专利技术入股的方式加入,经过协商,除领基本工资外,工作满一年后给予5%公司原始股,公司目前只有4个人,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分配是否合理?在最终签署合同时我应该注意哪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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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 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必须满足可评估性和可转让性,并且依法办理完产权登记的手续后,由公司享有该项技术的所有权。
按照你的说法,你所谓入股并非直接以该技术出资而取得股权,也不存在这股份代持的情况。至于合理与否,在这里不是法律能够解决,只能说如果你以这种方式,将来要公司和其他股东兑现承诺,存在着较大风险,公司可以你并未出资为由,不给于你5%的股权,因此你并没有按照上面描述的方式出资。当然,可能你和其他股东有内部约定,但那时另一个法律关系了。
建议你在签署协议签,委托律师为你审核以维护你的利益,防范风险,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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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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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多少需要协商解决,如果要正式入股,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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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就可以,可直接联系当地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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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入股是很难作价的,是否合理应由你作为当事人评估你的专业、贡献是否值得。建议与现有股东签署股东合作协议,约定满一年后具体由哪个股东无偿将股权转让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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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实际上是工作满一年后给你5%的干股。为了实现结果,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1、干股的取得方式有二,其一是其它股东转让给你5%;其二是资本公积金转增5%。任一种方式都可以,但一定要约定清楚,否则无法实现;2、你的非专利技术入股方式,实际上是公司以5%的股权购买你的非专利技术,对此,应当约定,如果不履行股权的给付,则应当以货币方式给你相当于5%股权净资产。这样可以有一定发的保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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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性问题,法律不会干涉也无权干涉。你自己觉得这个价格值,就行。觉得不值,和对方再商量。在于你自己的选择。
2、签署协议的问题。由于你的出资形式是非专利出资,理论和法律规定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技术的可视化、技术的评估鉴定等。为此合同文本设计非常重要。因为你的股权是在一年之后取得,但你的技术在合作时,就已经拿出来。这需要在合同模式上多听专业律师的意见。您可来电或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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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