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订婚,想问男方给女方的彩礼是必须给的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私有财产
-
协商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
您好,首先彩礼从法律上说并不是必须给的,您可以和女方协商。婚前给的彩礼一般视为赠与,是女方个人财产。但订婚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钱。
-
不是必须的,视为对女方的赠与。
-
属于女方财产。
-
可以不给
-
不是必须的,视为对女方的赠与。
-
不属于的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
属于女方财产。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