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年的合同基础上口头约定,续租一年。2013年3月3日协议:每月租金1800元。租期从2013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17日。,已经交了到6月17日的房钱,领了收条,现在房东要卖房,要求我搬出去,这样房东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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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肯定算违约的。你可继续租住的。即便是口头约定,你已经交了到6月17日的房钱,合同已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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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卖方也不影响租赁的。写上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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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没有书面证据很难成立的,原来合同到期后未续约的,房东要求1个月2个月搬走那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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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2014年的合同是否有书面协议?
如果有的话,房东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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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