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十字路口小转弯时因让前面行人急刹车,导致一横穿马路男子装在我自行车后轮上。而遭到对方辱骂。我回了一句;为什么骂我?,而后被对方一脚年人带车踹倒在地,我站起来还了一脚。他就招手从路对面叫来两个人。我一看吓坏了就掏出了身上的【我是瓦工】工具刀,叫他们不要过来。谁知跟我相撞男子看到另外两男子过来按住我的手臂。就抱住我的腿一下子摔倒在地【事后我才知道他当过武警】。骑在我身上打我头部。我被打急了拿工具刀的手挥了一下,过后他才被围观的人拉了起来。之后就听他叫了起来:我留血了。我也吓坏了。然后110到了我被带走,他去了医院。对方事后经鉴定;右手动脉和肌筋被割伤,无名指不能伸直为轻伤。请问;我这种行为是什么样的行为?我应陪对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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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方轻伤以上,徐负刑事责任,需赔偿对方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
温馨提示: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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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构成刑事立案,对医疗费用承担责任
追问:徐律师你好,请问后经警方调解对方要7万元的赔偿是否合理?如果到法庭上我会有什么的刑事处罚?
解答:如果没有严重后果及前科,聘请律师可以争取缓刑,赔偿是根据实际医疗支出,自己权衡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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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问题是这样的
1、如对方轻伤以上,徐负刑事责任,需赔偿对方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等;
2、如果需要帮助,可来律所面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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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需要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损失、护理费和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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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