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父亲在2008年将房产赠与我,赠与合同只写“将……赠与某某人(我的名字)”,没有明确说是给我一个人的,也没写明与我的配偶无关。我现在要把这个房子卖了,请问这个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个人的财产?谢谢,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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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您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如需帮助,请一对一咨询或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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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有明确指名道姓的给你,这个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没有过户,可以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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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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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父亲赠与您的房子是在您婚后是吧?既然您父亲明确说房子赠与给您原则上是赠与您一个人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您现在遇到什么纠纷了么?建议来电进行详细咨询,以便给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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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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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你了吗?过户到你个人名下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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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赠与合同中已有所指定,就是赠与某人,所以属于你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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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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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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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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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赠与合同中并没有明示归你一人所有,排除配偶所有,所以,是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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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