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以下法律责任需要咨询:甲乙两方多人都准备了棍棒等,准备在一地方打架。两方都到达以后,甲方看到乙方人多,不是对手,就放下手中棍棒逃跑,后来甲方有两人被追上,一人被打成重伤,另一人被打成轻伤,受伤两人年龄16周岁以上,不够18周岁。请问甲方应负什么责任,受伤两人应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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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首要分子、积极参与分子应当构成聚众斗殴罪2、受伤人既是本案的受害人,但同时也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可以参阅我个人网站成功案例:聚众斗殴杜某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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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属于从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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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伤两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其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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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嫌聚众斗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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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致人重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受伤两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其所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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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