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张官营城中村改造:两位老人(我的外公、外婆)一共所得补偿3套房子,分别为100平米、85平米、72平米!后外公去世,未留任何遗嘱,经过口头协商,我母亲分得72平米,而我舅舅分得100、85平米2套 赡养外婆。(期间我母自愿每月给老人200元生活费)
现舅舅对赡养问题再次提出讨论(房产证已经快下),我代母亲气不过对方不守信用。所以想再次对不公分配质疑,想打官司。
备注:1、老人思想古板,多次到我母面前哭诉生活问题、想投靠我家,但我母提出房子再分问题,老人只会哭泣,劝我母别争。
2、外公在世时,曾经和外婆捡一弃婴,自行抚养,现已17岁,因户口问题,在我表哥(舅舅的儿子)的极力游说之下,落我家户口,因拆迁城中村,已在我家居住3年。
问题:1、如果老人站舅舅一方,官司失败大约能得多少?
2、如果打官司,我的“妹妹”是否必有所得,甚至和我母一样权利继承?而我只能继承我母份额?
3、在老人无法说服的情况下,我的这个官司最大程度争取多少面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