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经营公司的时候,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他想到让我办信用卡,于我的信用卡一直被我老公用于公司买建材,当然我也零星 在淘宝网上买过点东西。我们两个分开后,信用卡我在还,离婚协议书上写明2012年年底他给我3万无钱用于还信用卡。但是一直没有给,现在信用卡我已经两个月未还,处于被停卡状态,卡中心说要交于法院处理。请问这个我前夫有没有责任,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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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前夫不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你三万元,你可向法院起诉;
2、信用卡是你们俩共同透支,你前夫有共同的责任。
3、如果你们不及时还款,如果银行报案的话,你们将涉嫌刑事犯罪。
陈律师提醒:如对回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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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你可向法院起诉。
2、卡是你们俩共同透支的,所以你前夫是有责任的。
3、如果你们不及时归还,银行可能会移送案件至公安机关按信用卡诈骗处理。
陈律师提醒:如对回复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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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前夫不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你三万元,你可向法院起诉;
2、信用卡是你们俩共同透支,你前夫有共同的责任。
3、如果你们不及时还款,如果银行报案的话,你们将涉嫌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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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夫应该按离婚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目前这种情况你应该先还款,否则银行可能会移送案件致公安机关按信用卡诈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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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只能起诉你老公,信用卡中心那边还得你自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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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需要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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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