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17岁时已婚并育有一女,但是现在跟别人同居并又生一女,现在现在三十岁,又怀孕了,下个月要生了,男方要女方把户口转过来,但是女方的前面的老公说要给5.6万元作为他女儿的抚养费(女儿今年14岁)才肯把户口转过来,男方得知女方的以前的情况后决定分手。他俩的女儿归男方,请问男方要是现在提出分手或者等孩子生下来再分手,需要支付给女方赔偿金吗?还是女方需支付将来两个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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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男方自己决定,抚养费是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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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但需要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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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但需要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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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但需要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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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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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