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于2003年去世,家里有我和我母亲还有哥哥三个人。家里两套楼房,都是父母婚后共同财产,(一套100平米,另外一套60平米)其中一套100平米的楼房在父亲去世后,我和哥哥随同母亲去公证处,我们两人都签署了放弃继承这套100平米楼房的继承权。2011年9月,我哥哥再婚,他以结婚时女方提出必须有房才结婚为借口,我母亲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随同他去房屋交易大厅办理了那套100平米的楼房的房屋过户手续,当时按我哥的意思以房屋买卖的形式将我母亲名下的楼房给了他,买卖合同上房款大概金额为40万左右,是参照当地最低指导价做的,当时母亲和他说,这套楼房给了你,你得对我尽孝,如果不尽孝,我还要收回这套房子,另外一套正要拆迁的楼房楼房(也就是那套60平米的楼房)给你妹妹,就与你无关了。因为我母亲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只是口头说了这些,没有任何书面字据。而且,当时办理买卖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都在我哥哥那里。现在,哥哥对母亲不好,经常骂她,偶尔动手打他,但是他不承认。
另外,由于60平米那套楼房三年前(2010.10.6日)就签署了拆迁协议,房产证上是我母亲的名字,房本和钥匙都已被开发商收回。但是楼房至今还没有拆迁,所以,无法做房产公正。
问题:1.,在这种情况下,母亲该如何做才能将另外那套正要拆迁的楼房给我,让我哥没有得手的机会。如果立遗嘱,应该注意哪些?
2. 100平米那套楼房哥哥已经骗走了,现在是他的名字,母亲想要收回这套房子,还变成她的名字,如果去法院起诉,母亲能否将这套 100平米的楼房收回,还变成她的名字?这样母亲可以约束哥哥对她尽孝。
谢谢各位律师,请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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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平米的楼房已经过户,没有如下情形 无法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可以写遗嘱,您母亲的拆迁房产给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详谈(由于经常开庭,有时电话无法接通,您给个短信,事后我联系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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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份遗嘱。楼房要回比较困难,但可以起诉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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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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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订立一份遗嘱的 约定清楚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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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电话详细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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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写份遗嘱。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沈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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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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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