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是2004年11月买了**房地产商的房子(**路**号501室--146平方米),并同时介绍我的三位同事也一齐买了.在付了首期后当时是首付20%,开发商诚诺办理一切银行贷款手续.由于我是外籍华人,所以还牵涉到做相关护照的公证问题.所以我知道时间上应该比正常程序多些时间.而这一切都是房地产公司答应一并办理的,我也为此支付了所有费用 可是由于房地产公司售楼小姐的业务不熟,导致了时间一拖再拖.先是公证错误须从新做过,后又合同书名字和我证件名字不符合....等等等等....最终造成我应政府房改政策变化,于2005年3月又借款多付了10%的首期,并因此而增加了我贷款的银行利率....后更改合同,递交贷款申请,我曾敦促其加快,因为我知道契税可能要涨价....今天6月1号早上我看到报纸,契税突然涨到3%,如此我又要多付一倍的费用约12000元,我觉得这完全是房地产公司的问题.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他们承担这笔费用.不知道您可以帮我吗? 如打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是否可由败诉方全部承担.谢谢您的时间...并请回复.

房产纠纷
2005-06-03 22:33: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所希望达到的结果需要有证据。
    1.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对办理公证、按揭贷款的时间约定?你所交的20%首期费用,虽然有时间记载,但不能直接证明房产公司有过错。
    2.据我了解,银行贷款利率在2004年10月底份曾作过一次调整,在以后的时间内没有听说银行贷款利率调整。
    3.对于增加的契税,可以找房产公司协商,要求其对多出的契税承担一部分。
    如果你对本咨询解答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以邮件方式联系,我的电子邮件信箱为:81wuxi@tfol.com
  • 象你这种情况,可以要求房产商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律师费用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诉讼费,对方败诉之后,可以由对方承担,但律师费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支付,不能要求对方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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